一、基本情況
(一)項目基本情況簡介。
2023年農業(yè)水價綜合改革對鄉(xiāng)鎮(zhèn)(農場)進行精準補貼與節(jié)水獎勵。
(二)績效目標設定及指標完成情況。
預期目標:2023年農業(yè)水價綜合改革對鄉(xiāng)鎮(zhèn)(農場)進行精準補貼與節(jié)水獎勵,促進農業(yè)節(jié)水增效,提高農民節(jié)水意識。
績效目標實際完成情況:該項目申請資金560萬,全年執(zhí)行82.8萬元,執(zhí)行率15%。該項目未完成預期目標,該項目的實施有效及時完成了對群管水利工程維修養(yǎng)護,基層群管組織的扶持,促進農業(yè)節(jié)水增效。
二、綜合評價結論
(一)資金投入情況:預算金額560萬,截至2024年5月支付82.8萬元。
(二)資金管理情況:按規(guī)范管理。
(三)績效指標:全部完成。
三、績效情況分析
(一)資金情況分析。
本年度資金年初預算數560萬元,資金全年預算數560萬元,資金全年執(zhí)行數82.8萬元,分值10分,得分1.5分。
(二)資金管理情況分析。
2023年安排財政補助資金560萬元,獎補資金撥付到用水組織所屬的11個鄉(xiāng)鎮(zhèn)(農場)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、冒領、截留、挪用農業(yè)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(jié)水獎勵資金,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迫究責任。
(三)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分析
該項目申請資金560萬,全年執(zhí)行82.8萬元,執(zhí)行率15%。該項目已完成預期目標,該項目的實施有效及時完成了群管水利工程的維修養(yǎng)護,基層群管服務組織的運行管理,有效的提高了節(jié)水能力。
(四)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。
(一)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
1、數量指標
1)各鄉(xiāng)鎮(zhèn)農場,目標值等于11個,實際完成11個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2)節(jié)水量,目標值等于1472萬立方米,實際完成1472萬立方米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2、質量指標
3)項目驗收合格率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4)節(jié)水獎勵資金完成率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3、時效指標
5)項目完成及時率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6)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完成率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4、成本指標
7)工程概算,目標值等于560萬元,實際完成560萬元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8)資金控制在預算范圍內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(二)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
5、經濟效益
6、社會效益
9)促進農業(yè)節(jié)水提高農業(yè)灌溉用水效率,目標值有效促進和提高,實際完成有效促進和提高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7、生態(tài)效益
8、可持續(xù)影響
10)促進農業(yè)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目標值有效促進,實際完成有效促進,分值5分,得分5分。
(三) 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
9、服務對象滿意度
11)農民滿意度,目標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,實際完成80百分比,分值10分,得分10分。
四、發(fā)現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
(一)項目立項、實施存在問題。
(二)資金管理使用存在問題
預算執(zhí)行進度和效率有待加強。一方面,項目資金未能與項目明確匹配,年度預算資金基本能符合項目總體實際實施進度需求,但并不能實現與具體項目的精準匹配,基本上采用的是總量控制,按各項目實際進度,統(tǒng)籌使用預算資金。另一方面,財政撥付資金不及時,影響項目預算執(zhí)行率。
五、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
已公開
六、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
無
七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
(一)后續(xù)工作計劃。
首先,加強預算單位績效管理水平。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水平,客觀、獨立、中肯的進行績效自評,形成以證據和結果為導向的自評報告,根據政務公開條例的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依法公開、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的操作流程,公開績效目標、績效指標和績效自評報告,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(jiān)督。其次,做實“績效自評”。形成“以證據或結果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”,真實反映項目自評得分,真正實現“預算”“績效”深度融合,提升政府公信力,降低行政運行成本,注重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生態(tài)效益、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能力和收益對象滿意度,促進項目產出效果的最大化。 (二)措施及辦法。
根據年度項目資金安排,實時把握各項目進度,合理預測各項目資金需求,實現資金精準使用。同時,與財政部門積極溝通協(xié)調,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下達。
八、附件
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
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2023年農業(yè)水價綜合改革績效自評報告
(2023年度)
轉移支付名稱 | 水利發(fā)展資金 | |||||||||
中央主管部門 | 水利部 | |||||||||
年初預算數 | 全年預算數 | 全年執(zhí)行數 | 分值 | 執(zhí)行率 | 得分 | |||||
資金投入情況 | (A) | (B) | (B/A×100%) | |||||||
(萬元) | 年度資金總額: | 560 | 560 | 82.8 | 10 | 15 | 1.5 | |||
其中:中央財政資金 | 560 | 560 | 82.8 | 10 | 15 | 1.5 | ||||
地方財政資金 | — | |||||||||
其他資金 | ||||||||||
情況說明 | 分值 | 得分 |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| |||||||
40 | ||||||||||
分配科學性 | 分配科學 | 5 | 5 | |||||||
資金管理情況 | 下達及時性 | 已下達 | 5 | 5 | ||||||
撥付合規(guī)性 | 合規(guī) | 5 | 5 | |||||||
使用規(guī)范性 | 規(guī)范 | 5 | 5 | |||||||
執(zhí)行準確性 | 準確 | 5 | 5 | |||||||
預算績效管理悄況 | 合規(guī) | 5 | 5 | |||||||
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| 合規(guī) | 5 | 5 | |||||||
政策目標實現情況 | 合規(guī) | 5 | 5 | |||||||
年度總體目標 | 總體目標 |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
2023年農業(yè)水價綜合改革對鄉(xiāng)鎮(zhèn)(農場)進行精準補貼與節(jié)水獎勵。 | 該項目申請資金560萬,全年執(zhí)行0萬元,執(zhí)行率0%。該項目未完成預期目標,該項目的實施有效及時完成了對群管水利工程維修養(yǎng)護,基層群管組織的扶持,促進農業(yè)節(jié)水增效 | |||||||||
績效指標 | 一級 指標 | 二級指標 | 三級指標 | 指標值 | 全年實際完 成值 | 分值 | 得分 |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| ||
產出指標 | 數量指標 | 涉及鄉(xiāng)鎮(zhèn)農場 | 11個 | 11個 | 5 | 5 | ||||
節(jié)水量 | 1472萬m3 | 1472萬m3 | 5 | 5 | ||||||
質量指標 | 項目驗收合格率 | 80 | 0 | 5 | 5 | |||||
節(jié)水獎勵資金完成率 | 80 | 0 | 5 | 5 | ||||||
時效指標 | 項目完成及時率 | 80 | 80 | 5 | 5 | |||||
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完成率 | 80 | 80 | 5 | 5 | ||||||
成本指標 | 工程概算 | 560 | 560 | 5 | 5 | |||||
資金控制在預算范圍內 | 80 | 80 | 5 | 5 | ||||||
…… | ||||||||||
效益指標 | 經濟效益 指標 | 無 | ||||||||
無 | ||||||||||
社會效益 指標 | 促進農業(yè)節(jié)水提高農業(yè)灌溉用水效率 | 有效促進和提高 | 有效促進和提高 | 5 | 5 | |||||
生態(tài)效益 指標 | 無 | |||||||||
可持續(xù)影 | 促進農業(yè)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 | 有效促進 | 有效促進 | 5 | 5 | |||||
響指標 | ||||||||||
滿意 | 服務對象 | 受益農戶滿意度 | 80 | 80 | 10 | 10 | ||||
度指 | 滿意度指 | |||||||||
標 | 標 | |||||||||
總分 | * | 100 | 91.5 |
注:
1.該表由中央主管部門填寫,
2.其他資金包括與中央財政資金、地方財政資金共同投入的自有資金、社會資金,以及以前年度的結轉結余資金等。
3.資金管理情況需匯總反映各級政府的資金管理情況,對違反預算管理規(guī)定行為的,原則上每發(fā)現1例扣0.5分,扣完為止。
4. 專項轉移支付無需填寫“支出責任展行情況”項,相關分值(5分)分排到“分配科學性”、“下達及時性”、“撥付合規(guī)性”、 “使用規(guī)范性”和“政策目標實現情況”等5項上。
5. 中央主管部門商財政部主管司局確定各項績效指標分值權里,并根據全年實際完成情況填寫得分,各項指標得分加總形成該轉移支 付績效自評總分,原則上, 一級指標分值設置為;資金投入情況10分、資金管理情況40分、產出指標30分、效益指標15分、滿意度指標5 分。如有特殊情況,除資金投入情況、資金管理情況外,其他指標分值權重可適當調整(總分應為100分)。巡視、審計和財會監(jiān)督中發(fā) 現問題的應酌情扣分